申请前,请仔细阅读《关于护照和旅行证的有关说明》(点击下载)。如儿童已持有有效中国护照,应使用该护照在中国出入境,各驻外使领馆不再为其办理旅行证。 (一)国外出生儿童首次申请旅行证: 1、父母双方护照信息页; 2、儿童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所持的外国居留证件或签证(在日居留者提供《在留卡》)正反面; 3、儿童出生证明; ——出生在日本者,提交《出生届》或《出生届受理证明书》或家族户籍藤本(市区町村役所3个月内出具) ——出生在其他外国者,提交出生证明; 4、父母一方(或其他法定监护人)签署的《同意为未成年人办理护照/旅行证声明书》(点击下载); (二)国内出生儿童首次申请旅行证: 1、儿童出入境通行证; 2、儿童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(如有); 3、父母一方(或其他法定监护人)签署的《同意为未成年人办理护照/旅行证声明书》(点击下载); 4、监护人护照信息页; 5、监护关系凭证(如出生证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、监护关系公证书等); (三)旅行证换发: 1、儿童旅行证或出入境通行证信息页; 2、儿童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(如有); 3、父母一方(或其他法定监护人)签署的《同意为未成年人办理护照/旅行证声明书》(点击下载); 4、监护人护照信息页; 5、监护关系凭证(如出生证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、监护关系公证书等); (四)旅行证补发: 1、儿童旅行证信息页(如有); 2、儿童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(如有); 3、填写上传《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护照/旅行证丢失损毁情况报告》(点击下载); 4、父母一方(或其他法定监护人)签署的《同意为未成年人办理护照/旅行证声明书》(点击下载); 5、监护人护照信息页; 6、监护关系凭证(如出生证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、监护关系公证书等); 说明:在日本出生的中日混血儿童,出生时其中国籍父或母具有日本“永住”在留资格的,该儿童不具有中国国籍,应向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或总领事馆申请中国签证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