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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自动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《国籍证书》

来源:      时间: 2022-12-12

  申请者为辖区内的中国公民,为加入日本国籍,申请退出中国国籍,可以在总领事馆申请自动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《国籍证书》。

  申请所需材料

  1、护照及护照照片页复印件

  2、《住民票》原件或在留卡原件及复印件

  3、证件照片2张(3cm×4cm)

  4、填写《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》

  说明:18岁以下未成年人,应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(申请人本人须来馆,如申请人因上学、伤病等不能来馆,应提交在学证明或入院证明等),18岁以上(含18岁)成年人原则上由本人亲自申请。

  未成年人(含新生儿)申请退出中国国籍,由监护人代办时,须提供下列材料:

  1、未成年人护照及护照照片页复印件;

  2、未成年人(含新生儿)的《出生证明》;

  3、父母双方未同时到场的情况下,须提供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书或失踪证明等;

  4、代理人的护照及护照照片页复印件;

  (1)如申请人父母已离婚,则须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、或中国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、或判决书和生效书原件及复印件。在日本离婚的,须提供离婚证明原件及有关材料,证明其对未成年人拥有监护权,并提交另一方的同意书;

  (2)如申请人父母属于丧偶的,须提供死亡证明书或死亡届受理证明书原件;

  (3)如申请人父母已归化日籍的,须提供父母的户籍誊本原件;

  (4)申请人已被认知的,须提供认知人的同意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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