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境香港:持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》并具有日本合法居留资格的中国公民,如从日本直接进入香港然后直接返回日本(即使停留1天),应事先向大使馆、总领事馆申请香港进入许可。大使馆、总领事馆将根据申请人的不同情况,颁发3个月内1次、3个月内2次、1年内多次、2年内多次且每次停留不超过14日的香港进入许可。
过境香港:持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》并具有日本合法居留资格的中国公民,经香港回大陆或从大陆经香港回日本,在香港停留不超过7日,可以免办香港进入许可。
申请所需材料
1、填写《来港旅游/过境申请表》
2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(带照片的资料页)
3、6个月以内证件照1张(4cm×3cm,正面免冠头像)
4、《在留卡》或《外国人登录证》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
说明:持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》,自国外途经香港前往中国大陆、第三国或地区,在香港停留不超过7天者,凭有效护照和联程机票,可以免办《香港进入许可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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